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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6-12-21 9:32:32 |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八届省政协第十九次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并不断推进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性
(一)反映社情民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社情民意即社会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社情包含民意,民意是最重要的社情。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重要举措。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二)反映社情民意是把握人民政协主题的基础工作。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性质要求重视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只有真正了解民情、尊重民意、顺乎民心,才能把握政协工作的主题。
(三)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社情民意是协商讨论的客观依据,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都与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联系。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起来,对于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对于活跃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努力把握反映社情民意的原则
(四)要突出重点。①注意收集政协委员及其联系的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②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普遍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之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③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应;④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对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⑤有关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五)要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原汁原味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
(六)要注重质量。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充分反映需要党委和政府决策部门了解的或其想要了解的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
(七)要体现特色。注意界别性,避免一般化。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各方面代表人士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八)要争取快速。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
三、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协调工作
(九)要主动征询党政机关对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党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协助党政领导机关完善受理和反馈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机制。必要时政协可对所反映的重要信息进行跟踪了解,力求取得实效。
(十)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政协委员应当自觉地强化社会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的群众,经常地、主动地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使自己成为本界别群众名副其实的代表。省政协委员每年至少要用文字反映1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
(十一)要充分发挥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政协参加单位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定期走访、联合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协作。
(十二)密切同市、县政协之间的联系。凡涉及全省性的重要社情民意,各市、县政协应快速直报省政协。
(十三)组织政协委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各专门委员会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所侧重地收集各自所联系的界别、行业的社情民意,并结合形势的变化和重要政策的贯彻,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省政协各专委每年至少要反映5条有重要价值的社情民意。
四、不断完善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
(十四)要广辟社情民意的信息来源。充分运用政协各种会议、委员视察、专题调研、提案、信访等方式,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使政协的各项工作、各种活动都包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意义。
(十五)中央和省有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活动及重要情况通报时,应及时召开有关委员和代表人士的小型座谈会,或派专人走访,或重点约稿,还可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反应,收集信息。
(十六)《社情民意》是省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向全国政协、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政协委员重要意见、建议的内部刊物。要严格工作程序,讲究报送方式,注重提高质量。建立健全信息的来稿登记、分类、筛选、编辑、审稿、签发、排印、校对、传送、存档等一整套严格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制。
(十七)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要增加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投入,逐步实现省政协与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县政协微机联网,保证信息的快捷、畅通传递和资料共享。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省政协局域网,为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服务。
五、切实加强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领导
(十八)反映社情民意是一项关系政协履行职能的全局性工作。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要把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服务工作作为考核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九)省政协办公厅信息处是收集、整理、报送社情民意的专门机构,要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要定期下发重要信息征集要点,及时向委员和社情民意提供单位通报采用情况。
(二十)要通过经验交流、奖励先进、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水平。省政协办公厅每年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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